輔導處
工作執掌
(一)與校外有關機關協調聯繫,並運用社會資源。
(二)輔導室相關業務之執行與處理。
(三)督導輔導教師推展各項輔導活動。
(四)對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家長提供輔導專業服務、編列輔導經費預
算,督導執行各項預算。
(五)策劃輔導活動評鑑事宜。
(六)擬定輔導活動實施計劃。
(七)執行輔導會議決議事項。
(八)建立並保管學生資料,實施各項心理測驗,統計、分析並解釋測驗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