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山國中學正常化檢核資料
視導檢核表
縣市: 南投縣
學校:北山國民中學
檢核指標 |
公告資料 |
學校檢核符合情形 |
對應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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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
未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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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學校能事先公告新生編班作業(含日期地點),並通知全體新生家長參觀,並於學生編班名冊公告後,以公開抽籤方式編配導師(級任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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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編班作業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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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統一編班 ■自行編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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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第6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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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據規定辦理分組學習,國中二年級得實施英語文、數學,國中三年級得實施英語、數學、自然科學。 |
本校七、八、九年級僅各一個班級,無辦理分組學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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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第8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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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學校能公告該學年度課程計畫(包含各領域和彈性學習課程)。 |
1.核備公文:南投縣政府113年8月24日府教學字第1130207663號 2.學校公告網址:https://bsjh.ntct.edu.tw/p/412-1026-12330.php?Lang=zh-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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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第4點第2款第2目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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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學校辦理課後輔導、寒暑假學藝活動及留校自習,能以自由參加為原則,參加意願調查通知,不必敘明不參加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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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學年第一學期課後輔導、暑假學藝活動通知單。 2.113學年度學課後輔導課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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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第4點第2款第2目之(3)及(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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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課後輔導授課時間每日不超過下午5時30分,且未於週末或節日辦理;寒暑假學藝活動能於週一至週五上午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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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辦理留校自習未收費(不含水電費或代收膳費),亦未將自習時間用於上課或考試。 |
113學年第一學期晚自習輔導活動通知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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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學校對學習狀況需協助的學生,能通知家長,訂定並落實預警、輔導措施;學習評量結果未達及格基準的學生,訂有補救措施。 |
1.依據南投縣北山國民中學成績評量要點實施學生成績評量機制及相關規範。 2.學習評量結果未達及格基準的學生,每學期落實預警通知及補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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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12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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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學校定期評量的紙筆測驗次數,每學期至多3次。 |
見本校113-1行事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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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7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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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學校模擬考能於國中三年級開始辦理,且未在寒暑假結束後第一週實施,辦理日期列入學校行事曆,另每學期辦理次數未超過2次(全學年不得超過4次)。 |
見本校113-1行事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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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中學及其主管機關辦理升學或國中教育會考模擬考試處理原則第3及第4點 |
承辦人員: 徐譽峻 業務主管:陳志聰 校長:許淑春
檢核日期:113.9.9